第一诫:专注于客户心智而非竞争对手
海尔总裁张瑞敏经常说:“什么是核心竞争力?技术、人才都构不成核心竞争力,只有拥有用户才拥有核心竞争力。”生产产品的地方在工厂,创建品牌的地方是在心智。品牌定位不是从工厂想制造什么开始,而是从用户的心智开始,你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一看用户的心智中缺什么?然后用一个词表达用户的心愿,例如:沃尔沃用安全表达了用户对汽车的向往。
第二诫:因为极致,所以口碑
雷军在他的互联网思维七字诀里第一个提到的就是极致。《罗辑思维》创始人罗振宇奉行的极致是:“死磕自已 愉悦大家”。他认为极致就是把产品和服务做到最好,超越用户预期。如果你的产品和服务做得很好,但是没有超越用户的想象,那么也不算做到极致。
第三诫:简于形,精于心
前不久,猎豹CEO傅盛受腾讯邀请在做闭门演讲《互联网时代的4个趋势变革》时指出:我在公司内部不断讲要做一个简单的人、做一款简单的产品、把管理目标做得足够简单。为什么要简单?简单的穿透力是让用户能够花很低成本就认识你。简单才有用,否则传播不出去。如果大家都不认识你的话,那么你将无辜的淹没于信息的大潮。
第四诫:我是品牌,我为品类代言
著名营销大师、“定位之父”杰克•特劳特在其畅销书《22条商规》中,提出的第二个定律就是——品类定律:“如果你无法在现有品类中成为第一,那么就创造一个新的品类使自己成为第一。”大多数人都知道登上月球的第一人是阿姆斯特朗,但没有几个人能知道第二个、第三个登上月球的是谁。奥运会上无论银牌或铜牌打破了多少纪录,只要不是第一,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人们所遗忘。
第五诫:魅力人格体:所有品牌都人格化
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明道大会对于未来的商业世界,总结为四个趋势:1、一切商业都将互联网化;2、一切品牌都将人格化;3、一切消费都将娱乐化;4、一切流行都将城乡一体化。移动互联网时代,品牌是基于人格魅力带来的信任与爱!是品牌的去组织化和人格化!
第六诫:品牌杀手锏——故事背后的威力
用户可能会排斥广告,但大都喜欢故事。故事开辟了品牌与消费者新的沟通方式,双方不再是买卖关系,而更像讲述者与倾听者。用户也喜欢在朋友中间分享故事,无形中成为品牌的帮手,使品牌获得口碑效应。
第七诫:无粉丝,不品牌
《罗辑思维》创始人罗振宇说:“产品的背后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粉丝群,那么这个产品肯定是缺乏魅力,要么是功能不够极致,要么是用户无法在你身上进行角色代入。将来的品牌是一定需要依托于粉丝的,未来的品牌没有粉丝迟早会死。因此,品牌某种意义上就是产品和粉丝之间的一场合谋”。所以无粉丝,不品牌!
第八诫:快则独步天下,慢则自身难保
21世纪以来一个个倒闭、衰落、已呈现颓势的公司,柯达、摩托罗拉、诺基亚、索尼……曾经的庞然大物竟然如此弱不禁风。他们倒下的原因有很多,但速度肯定是一个重要因素。当然没有倒下的企业并不代表就不存在问题,只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倒下的下唯一理由就是他们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同行,他们懂得在奔跑中调整姿势。
第九诫:碎片化时代的三大神器:大数据营销、整合营销、社群化营销
当越来越多的个人数据、信息以及行为变得更易于获得和统计,使得基于大数据的消费者行为研究变得更加容易。用户行为的信息曝光所产生的收益在前端表现为精准营销;在后端的表现则让基于用户行为的产品个性化定制成为可能。
在碎片化时代,面对受众的碎片、媒介的碎片、传播效果的稀释,大众传媒市场正在瓦解成一个一个“碎片”市场。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如何聚合碎片成了当务之急,怎样才能整合企业的所有营销传播行为,全方位、多角度的发出同一个声音。
有人说,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品牌玩的就是一种“榴莲精神”——喜欢的会爱到骨髓,不喜欢的会完全无感。人们根据品牌偏好会形成不同的小圈子,不同的社群。每个消费者都可能和素未谋面的消费者在某个购物社交网络中相互交流,分享他们的消费主张,形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消费社群。
第十诫:品牌角斗场,不遗娱力
科学家研究发现人对快乐的追求,是与生俱来的本能。管理大师汤姆•彼得斯早在十年前就预言,在日渐趋同化的市场环境中,人们对商品内在的娱乐需求将日渐成为消费购买的主要理由之一。现在人们对消费的要求不是“你能为我做什么”,而是“你怎么能让我开心”。
在技术颠覆历史的时代,娱乐正重构一切行业规则,从娱乐化的角度,用娱乐化的方式,重新定义你的产品、用户……只有快乐才是社会强需求。